橫琴新區建設環保局、各區(經濟功能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建設、監理、施工單位:
為深化“放管服”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提高工作效能,我局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許可證審批的前置條件和申報材料進行再梳理、再精簡,經研究,現進一步精減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申報材料如下:
一、成樁、爆破、強夯、預壓、降水及非深基坑開挖項目無需提交《地下工程施工周邊環境首次調查報告》;
二、深基坑開挖項目無需提交《地下工程施工周邊相鄰區環境首次調查報告》、《地下工程施工周邊相鄰環境變形初始值測量報告》、《地下工程施工周邊非相鄰區環境首次調查報告》;
三、地下工程項目無需提交《珠海市地下工程施工項目投訴處理協調小組成員一覽表》。
請橫琴新區建設環保局、各區(經濟功能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調整相關辦事指南和業務手冊,并向社會公開。
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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